关于确定汪洋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6-05-18 14:04:40 编辑:严伟伟 预审:杨群 终审:吴成龙 浏览次数:36
经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汪洋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反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
公示时间自 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53-5773127
邮箱:23726813@qq.com
中共芜湖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