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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用电的通知
时间:2025-04-27 09:50:05  编辑:李璐  预审:王君  终审:徐强   浏览次数:3019

各部门、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校园用电安全,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校园安全用电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严格遵守用电规范,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宿舍、办公室、教室内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火锅、电饭煲、豆浆机、电热毯、电熨斗、烘鞋器、烘脚器、卷发棒、电吹风等违禁电器,违者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三、严禁在宿舍、办公室、教室等场所内使用“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信息)、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四、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或其它用电设备。固定式插座仅限连接一个移动式插座,禁止多级串联使用;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饮水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关闭电源。

六、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办公室、教室等场所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七、严禁在室内为电动车(含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私拉电线至楼外充电。

八、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根据相关校纪校规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是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望全体师生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共同营造安全、规范的用电环境。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