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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文件】芜湖学院一码通管理办法
时间:2025-05-14 14:11:50  编辑:谢鹏  预审:张莹莹  终审:唐叶剑   浏览次数: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信息化,规范一码通使用和管理,保障一码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学校、使用人和一码通系统各应用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码通是学校统一生成并发放给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在校园内具有身份识别和消费结算功能。学校职能部门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凡涉及师生身份验证或校内现金收费等应用,均应与一码通系统对接。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另外生成具有校内身份识别和消费结算功能的一码通

第三条  智慧校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一码通系统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一码通系统建设和运行,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一码通第三方集成系统管理

  需使用一码通身份识别功能并将本单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一码通系统对接的单位,应制定技术对接方案,向智慧校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论证、审批后,进行对接。

提出对接申请的校内单位为该一码通第三方集成系统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第三方集成部门)。

  第三方集成部门按照已批准的技术对接方案和一码通系统技术规范建设其应用子系统,智慧校园管理办公室给予技术支持。

  第三方集成部门完成应用子系统建设,一码通身份识别设备(模块)安装到位,系统通过联调,并通过智慧校园管理办公室接入验收的,可启用该应用子系统。

  第三方集成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单位应用子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应根据本单位职责和业务需求,对一码通身份识别范围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权限界定,并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

一码通使用管理规则

  一码通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否则一码通管理部将冻结该一码通或给予销户处理。

 凡出具一码通或使用一码通密码进行的各项业务和交易均视为本人行为。

一码通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一码通管理部有权将使用一码通的收支款项、费用等记入其一码通账户。由此产生的分析结果视为本人的行为结果。

第十条  因技术原因造成一码通透支的,一码通管理部有权向人追索透支款项,并冻结其一码通账户。人在清偿透支款项后,所持一码通方可正常使用。

第十  禁止任何第三方集成部门、一码通商户发生以下行为:

1.将未经一码通管理部认证、鉴定授权的一码通专用设备接入一码通系统;

2.拆装、迁移一码通专用设备;

3.更改一码通系统专线路由;

4.将已身份授权的一码通专用设备转借、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发生上述行为者,一码通管理部有权终止其接入服务。因发生上述行为造成人或其他方利益损失的,由第三方集成部门或商户赔偿损失;造成信息泄露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智慧校园管理办公室、后勤与保卫管理处、财务处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