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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14:21:08  编辑:曹寅飞  预审:袁文娟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360

各二级团组织: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向团组织缴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上半年(即20251月至20256)团费收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团员按每月0.2元标准交纳团费。教职工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最高交纳20元。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2.各二级团组织团员人数,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有变化的应另行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3.各二级团组织团费收缴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团费收缴相关工作,如实填写《上缴团费清单》(附件1)和《上缴团费到财务专用账户的登记表》(附件2),务必确保交纳团费的准确性。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2920344@qq.com,将附件2纸质版交至校团委15号楼204办公室。

4. 请各二级团组织按照应缴纳团费数足额缴纳,于2025611日(周三)上午100011:00通过转账方式将本单位团费转账汇款至学院账户(户 名:芜湖学院;账号:130702300920026765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行号:102362002300),并备注“XX单位2025年上半年团费”。

 

附件:1. 上缴团费清单

2. 上缴团费到财务专用账户的登记表

 

联系人:袁文娟

联系电话:0553-5773576

 

共青团芜湖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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