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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皖江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11-19 14:44:53  编辑:曹寅飞  预审:袁文娟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2726

级团组织

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树立和培养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全面展示我校学生在文化、科技、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三届“皖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121

二、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类别

第十三届“皖江之星”共设立5项类别:公益之星、自强之星、才艺之星、实践之星、科技之星。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

4.参评学生事迹应在评选活动开始的上一学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对团员青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类别标准

1.“公益之星”富有爱心,积极参与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保等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及校园各种志愿服务;持续性地参加支教、助老、助残等志愿活动,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2.“自强之星”勤俭节约、自强奋进,用自身的勤奋努力在逆境中取得成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通过个人的自强事迹,感动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3.“才艺之星”热爱才艺表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在书法、绘画、歌唱、器乐、舞蹈、摄影、演讲等方面有特长,并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性质的文艺活动,在校内外各级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4.“实践之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不畏艰苦、深入社会,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大学生实践活动,在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方面事迹突出,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5.“科技之星”崇尚科学、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具备探索精神,对科技有浓厚的兴趣,有一定的科技成果;积极参加学校科技创新活动,并立志于科研方面的继续深造;有独立制作的科技作品,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者;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评选方法

1.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

评选工作遵循自下而上原则组织实施。首要环节为个人申报与班级评议,由各班级辅导员与班干部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民主程序开展初步评选,产生“班级之星”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属二级学院进行推荐。

2.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负责接收并审核班级推荐人选。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及团委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评定“学院之星”,并在院内完成公示程序后,将确定名单正式报送至校团委。

3.学校评选

校级评审由校团委牵头负责,组建专门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学院之星”进行复核与比较选,确定进入终审答辩的候选人15名。最终通过PPT汇报展示及评审小组综合评议,评定产生“皖江之星”。

材料要求

1.申报人提供以第三人称撰写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证件照1张、生活照1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若干,并填写附件1皖江之星申请人简介表,再由二级学填写附件2皖江之星申请人汇总表。

2.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类别,按姓名命名文件夹,发至邮箱1633016113@qq.com纸质版11月26日(周三)中午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15号楼202办公室)。

、总结表彰

学校将举行颁奖大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并通过学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各种途径对获奖者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将优先推荐获奖者作为“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各级各类校外评选的候选人。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皖江之星”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办法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推出先进典型,展示育人成果,在全校积极营造“比、学、争、赶、超”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展板、橱窗、海报等载体以及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皖江之星”典型事迹。

 

附件:1.皖江之星申请人简介表

  2.皖江之星申请人汇总表

 

 

 

共青团芜湖学院委员会

2025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