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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芜湖学院学生社团 指导教师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6-06-17 00:00:00  编辑:   预审:袁文娟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109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建设与 支持作用,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芜湖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管理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开展 2025-2026 学年芜湖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 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考核时间与内容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6 月 26 日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由社团学生评议、业务指导单位评议、校团委评议三部分组成。 社团学生评议占 40%,业务指导单位评议占 30%,校团委评议占 30%,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学生社团思想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学生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生社团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社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社团章程,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等; 

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指导学生社团完善全体成员大会制度,充分保障学生社团成员权利,协助做好学生社团骨干的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工作; 

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审批、指导、参与、监督学生社团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活动,并对学生社团的宣传材料进行管理审批; 

监管学生社团工作情况: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学生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校团委及业务指导单位报告。 

三、考核程序 

(一) 学生与业务指导单位评议 

1.校团委向学生社团发放调查问卷,社团成员进行无记名填写,评议人数不少于社团总人数的 90%。

2.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团委依据指导教师工作进行评议,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由所在职能部门进行评议。 

(二)校团委评议 

校团委根据社团学生评议和业务指导单位评议结果,结合指导教师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评议。 

各社团指导教师需填写《芜湖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 1),填写完成后报送至对应业务指导单位;各业务指导单位完成评议工作后,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前将全 部考核登记表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三)考核结果公示 

校团委完成评议后,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联系人:俞珍珍 纪小雨 

联系电话:0553-5773579 



共青团芜湖学院委员会 

2026 年 6 月 17 日

附件列表:
指导教师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