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息范围
对于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退还在2024年度计息周期内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对于已扣收的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4年度计息周期内产生的罚息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退息范围内。二、退息流程若您的相关利息在上述退息范围内,无需您本人申请,应退还利息将自动退还至您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以下统称指定账户),请保持指定账户状态正常。若您的指定账户状态异常,国家开发银行95593服务热线将与您联系,您可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过实名认证的其他可用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取得您授权后,将应退还利息退还至您变更后的其他可用账户。三、温馨提示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退还利息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特殊情况,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95593服务热线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其他时间提供智能客服服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国家开发银行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