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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江苏、浙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时间:2024-01-26 15:48:19 编辑:谢鹏 预审:谢鹏 复审:唐叶剑 终审:胡一鸣 浏览次数:163

85,我院在江苏省、浙江省录取工作顺利结束。我院在江苏省计划招生10人,实际录取10人,录取最高分为308,最低分288。我院在浙江省计划招生10人,实际录取10人。文科录取新生中,最高分为495分,最低分为490分;理科录取新生中,最高分为454分,最低分为413分。

    报考该批次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省招生考试院网、声讯台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88日统一寄出。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