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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8 13:02:23  编辑:李璐  预审:王君  终审:徐强   浏览次数: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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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2025]17)要求为做好我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时间、方式、保障周期

1.参保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均为参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救助对象如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除外这类大学生自行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2.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3.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251023日完成缴费。

4.缴费方式: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具体如下:学生登录学校统一支付平台-校芜优,按照学生网上缴费流程缴费(附件1),卫生所参保名单经医保经办机构校验审核后由财务处将统一代收的学生参保费用集中向税务部门代缴。

5.保障周期:20261月1日至202612月31日若往年有中断参保,具体参保周期见附件3)。

二、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学生资助政策及流程

1.资助政策:凡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学生,每人2026年度享受市政府200元的资助。

2.资助流程:对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学生采取先缴费后资助办法,先按照400元标准全额缴费,待助学金或助学贷款认定工作和参保缴费工作完成后,由卫生所集中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上述参保学生的资助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定额资助款拨付学校,学校收到款项及时发放给学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2.全面动员,覆盖全员。学院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参军入伍等),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无需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3.严谨细致,梳理参保信息。学生缴费结束后,卫生所梳理缴费学生信息各学院做好未缴费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并留存,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鼓励学生“应保尽保”。

4.对待遇享受前错缴、多缴、重复缴费等情况,卫生所在参保结束后根据有效参保凭证集中处理由财务处统一退还学生。

5.卫生所对接芜湖市医疗保障部门,协助办理参保手续并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卫生所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 13965198281)

              强老师联系电话 19855371799)

特此通知。


    附件:1.芜湖学院学生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

          2.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3.关于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