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涵盖人才管理、政策制订、薪酬福利及员工关系等方面内容。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内设二级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贯彻实施定岗、定编、定责工作。
3.负责学校各类人员招聘、内部人才开发、人员晋升、岗位聘任和调配管理。
4.负责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职级评定等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校内外相关人才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日常考勤、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绩效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
7.负责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编制教职工薪酬年度预算,核定教职工薪酬发放标准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缴交标准。
8.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9.统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0.负责开展岗前培训、多样化培训,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为教师提供学习平台和发展机会。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