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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十佳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3 10:59:29  编辑:朱言庆  预审:侯倩  终审:章敬峰   浏览次数:36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班集体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年级及以上学生行政班级

二、申报条件

参见《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院政〔2017115号)和芜湖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标准(附件1)。

三、评选步骤

1.班级申报(1024117日):班级全面总结创建成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参评材料,参加院级评选。

2.学院推荐(1112日):各院在院级层面进行推选,推荐名额见附件2

3.学校初审(1114):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申请表》、申报书、支撑材料等,确定入围现场汇报的班级。

4.学校终评(11月下旬):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材料、现场汇报(PPT展示、各类辅助视频及辅导员对班级作出评价,总时间控制在7分钟内)等程序产生“十佳班集体”初步名单。

4.学校公示:拟获学校“十佳班集体”名单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有异议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加强班级建设与管理,增加班级凝聚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促进我校优良学风建设。

2.各院推荐的班级应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3)、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为节约成本,申报书应黑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相关材料应按评分标准准备,未按照评分标准准备材料的班级将予以适当减分。所有材料需于1114日(周五前)提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中心朱言庆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643529@qq.com,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十佳班集体”评选标准

2.“十佳班集体”各学院推荐名额

3.“十佳班集体”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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