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学校传染病隔离制度。
第一章 组织架构
第一条 传染病疫情隔离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学生处处长、后勤与保卫管理处处长、后勤与保卫管理处副处长、卫生所主任
第二章 任务分工
第二条 隔离工作要求
1.隔离对象:因发热等原因前去芜湖市定点门诊就诊,医院没有安排住院并且需要居家观察的在校大学生;教职工就诊后,居家进行医学观察;其他特殊情况经医务所会商需要留观的人员。
2.隔离时间:14天(视传染病类型动态调整)
3.隔离地点:17#学生公寓
4.隔离要求:实行单人、单间管理。集中留观期间,集中留观人员须遵守集中留观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相关安排。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争取属地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学校集中隔离区域的准备和使用等相关工作;协调校内车辆等资源全程配合隔离工作;及时向经开区疾控中心、安徽师范大学、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报告等主管部门报送隔离人员的相关信息。
2.后勤与保卫管理处工作职责
做好集中隔离区域的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工作;做好隔离对象的体温检测、相关医学指征询问等工作,发放集中隔离人员告知书,了解集中留观人员的基础病史、过敏史等;集中隔离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如出现急性发热、咳嗽、气促、肌肉酸痛无力、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指派专车或拨打120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每日两次对集中隔离区域进行保洁和消毒,并做好集中隔离区域垃圾的消毒处理工作;负责集中留观人员以及工作人员的餐饮保障工作;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隔离期间禁止集中隔离人员离开规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
3.各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集中隔离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其日常学习、生活等用品的拿取或代购工作,并有工作人员进行物品“无接触”式移交;指派专人协助后勤与保卫管理处完成隔离期间禁止集中隔离人员离开规定区域的工作;协助办公室完成隔离人员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
第四条 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认真履职,延误隔离最佳时机的;
2.在隔离处置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给隔离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3.值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等造成隔离人员离开隔离区域的;
4.隐瞒、谎报、缓报疫情而造成疫情扩大的;
5.造谣传谣,将学校的正常隔离观察工作曲解传播,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与保卫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