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芜湖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字〔2025〕 58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对完成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考核成绩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实行学业预警。结合当前在校学生学业修读实际情况,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等级及措施
1.三级预警:上学期课程(含重修)累计达到 5 学分需重修者,给予学业警示并予以三级预警。警示办法:学院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谈话,填写《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2.二级预警:每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含重修)累计达到 10 学分需重修者,给予书面警示,作跟班试读处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跟班试读条件者,给予跟班试读处理并予以二级预警。警示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学生家长;学院安排专人与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谈话,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并填写《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3.一级预警:学生累计达到30学分需重修者,应予以降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降级试读条件者,给予降级处理并予以一级预警。警示办法:学院给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学生家长;辅导员邀请学生家长到校面谈并填写《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如学生家长无法来校,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完成与家长的谈话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根据《芜湖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预警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即通识教育选修课)、形势政策课、国家安全教育课、军事理论(含军事技能)课、劳动教育课。请督促涉及以上课程重修的学生务必按要求完成课程修读。
2.各学院对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进行逐一预警。对所有学业预警的学生,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业帮扶计划,做好学生指导和跟踪管理工作。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课程学习效果和质量。
三、学业预警工作记录与结果提交
学业预警工作完成后,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交教务处、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请各学院要按通知要求,有序开展本学期的学业预警工作,请于5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学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