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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09 15:01:00  编辑:邹燕  预审:吴成龙  终审:徐达奇   浏览次数:646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并解决开学以来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于4月9日至4月25日(第8周至第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基本运行情况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及本学期教学计划,检查各类计划执行情况。对于应开未开专业课程,做好梳理与规划工作;全面筛查实验、实训课程计划执行情况。

2.教学材料及进度检查。各学院对照教师教案、教学进度表、课程过程性考核计划等教学材料,检查教师教学活动执行情况;对于教师学习通所建课程,检查教学材料的上传与更新情况。

3.教师教学纪律检查。各学院认真组织检查教师教学纪律遵守情况,包括有无擅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上课接打手机、提前下课、言行举止不当等情况。

4.教学质量检查。各学院认真组织检查教师课堂教学开展情况及质量。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优秀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

(二)学风建设情况

1.检查学生迟到早退情况。

2.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及分析学生缺勤原因;检查学生在课堂中是否遵守纪律,服从教师的教学管理安排。

3.检查学生对各门课程的学习态度、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等情况。

(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与完善情况

1.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及本学期教学计划,检查各类计划执行是否对标人才培养方案。

2.请各学院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课程体系,对标《国标》,控制总学时、总学分和周学时,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各学院应在4月25日前,将经由院长或执行院长审核签字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四)期中考核组织情况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学期期中考核工作,检查各教师教学过程化考核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特别关注《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以及各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效果。

(五)产教融合与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1.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检查。各学院应持续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检查目前已建设校外实习基地运行现状,同时就目前实习基地存在的问题,制订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实习基地建设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

2.毕业实习情况检查。请各学院认真梳理目前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情况,组织汇总学生实习信息(含实习开始时间、实习单位信息等),同时汇总目前集中实习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3.产教融合工作情况检查。各学院应认真回顾目前已开展与待开展的校企合作工作,明确下一阶段工作方向;对于计划开设订单班、冠名班的学院应对相关工作进度进行总结。

(六)毕业论文与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

1.毕业论文检查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各学院应针对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

2.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学院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并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确保相关问题及时上报与整改。

(七)学科和技能竞赛实施情况

1.各学院认真梳理当前各专业学科和技能竞赛组织与参赛情况,重点检查专业核心竞赛的参与面、执行情况,确保本学期计划开展的专业核心竞赛顺利组织。

2.各学院认真做好新设专业的核心竞赛方案制订与可行性分析,确保核心竞赛与第一课堂课程设置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3.请各学院重点关注师生参与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A、B类赛事情况,了解师生参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八)基本教学保障情况

1.教学设备与设施检查。检查教室、实验室、机房、舞蹈房、体育馆等教学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符合教学要求。

2.教学环境检查。检查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安全设施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随堂听课。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听课工作,从教师备课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内容组织情况、学生反映情况等方面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

(二)学生座谈。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分专业、分年级认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师风、学风、班风以及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反映的关于教学的合理意见应及时向有关教师及有关部门反馈。

(三)教师座谈。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任课教师对教学的意见与建议,会后做好跟进与反馈工作。

(四)学生问卷。各学院针对不同专业特点及课程开设情况设计问卷,并组织调查,建议问卷内容包括学生专业满意度、专业课程(核心课程)满意度、课堂教学以及实践教学满意度等内容。教务处将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组织教学情况相关调查。

(五)日常教学巡查。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依托日常教学巡查小组,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实地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及时整改。

(六)建立信访渠道。为便于师生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学院应建立教学信访渠道,监控日常教学运行;教务处将继续加大与学生的信息化交流渠道,及时了解各专业教学情况,营造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教学质量监控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学院检查方案制订阶段。4月9日—4月14日,各学院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通知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制订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于4月14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组织检查与问题整改阶段。4月15日—4月22日,各学院、教务处、有关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

(三)工作总结阶段。4月23日—4月25日,各学院根据教学检查情况认真做好分析,如实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总结中请附上检查内容清单完成情况以及座谈记录与问卷分析等相关材料),并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内容清单

 

 

                                  教务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