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5〕24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现决定开展2025届毕业生第二轮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指导毕业生按要求登记毕业去向信息,规范提供就业佐证材料,并根据去向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各学院要对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落实就业数据“毕业生登记、辅导员初审、学院复核、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的监测规定,严格审核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确保毕业去向信息真实准确。
二、准确把握自查工作重点
各学院自查工作要重点核实就业数据监测核查机制建立执行情况、二级学院负责同志就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毕业去向确认和反馈问题处理情况、存疑就业数据核实处理情况、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情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落细核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自查工作于7月14日前完成,自查报告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三、校级自查工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就业数据监测、学院自查报告及日常就业工作台账,7月中旬起,对未按时报送就业数据核查报告、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反馈问题较多、存疑数据较多且自查未整改到位、灵活就业率较高、在学校层面收到就业工作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学院,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四、省级核查工作
7月下旬起,对未按时报送就业数据核查报告、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反馈问题较多、存疑数据较多且自查未整改到位、灵活就业率较高、在教育部平台投诉举报学校存在就业工作违规行为的高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联系人:陶岚 0553-5910927
附件:各学院毕业生就业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