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就业工作扎实、稳步发展,努力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依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考评指标体系》开展考评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自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10月23日-11月2日)
各学院对照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附件1)撰写就业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
拟申报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学院在就业工作总结封面勾选申报选项,拟申报先进个人的毕业班辅导员对照考评指标体系(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附件4)。
以上材料请于11月3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张琛处,电子版发至739292072@qq.com邮箱。
2.就业指导中心审查(11月3日-7日)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学院及个人申报材料,根据就业率、就业材料完整性等指标据实计算业绩考核分数。
3.学校考评(11月13日)
考评领导组对各学院进行集中考评。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内容,制作PPT汇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ppt电子版于11月12日下班前交至张琛处),学校考评领导组根据汇报和各学院支撑材料对各学院就业工作进行测评,根据考评指标体系及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对个人进行考评,按照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就业工作先进学院及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三、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就业工作先进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就业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自查自评,实事求是上报评审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各学院要按照各项指标,逐项、逐条对照,查找差距,逐步提高、完善;要以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校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件:
1.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考评指标体系
3.2024-2025学年学生就业工作总结(模板)
4.2024-2025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4日